劉先生花費4000余元購買了一臺全新電腦,可回家后發(fā)現新電腦里竟然有建立和修改過的文件夾。退貨遭拒后,劉先生將銷售商北京神州英豪科技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雙倍索賠。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判決銷售商退貨,但未支持雙倍賠償。
劉先生起訴稱,今年3月16日,他從神州英豪公司購買了一臺全新的戴爾筆記本電腦,但回家后發(fā)現,電腦里還有今年3月14日修改的文件夾。因電腦里有舊資料,他找到神州英豪公司要求退貨,在商場投訴部門調解下,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劉先生將該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銷售公司退還貨款并雙倍賠償。
庭審中,神州英豪公司稱,劉先生購買的電腦上之所以出現購買日之前的文件,是公司技術人員用來測試顯卡的。公司每天都有大量的電腦入貨出貨,都是用這種方式進行測試的。所以,劉先生買到的并不是二次銷售的電腦,不同意雙倍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劉先生與神州英豪公司雖然未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系。雖然神州英豪公司稱他們安裝網絡游戲軟件用來測機,但這一解釋并不合理,法院判決該公司退還劉先生貨款4350元。但劉先生認為神州英豪公司以次充好,構成欺詐,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因此對于其雙倍賠償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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