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消息:據(jù)國外媒體報道,4月25日在甲骨文起訴谷歌Android系統(tǒng)侵權的官司審判中,Android一名前任工程師承認,在遭到起訴后,曾在Android中移除了部分Java技術。
這位名叫伯恩斯坦(Dan Bornstein)的工程師表示,去年,他負責在Android中移除了部分Java技術。據(jù)稱,這部分Java技術,是通過瑞士的一個軟件開發(fā)承包商Noser帶到Android中的,當時Android方面曾建議該公司哪些技術可以移植到Android,哪些則不可以。伯恩斯坦表示,Android是一個活的項目,隨時都在修改調(diào)整。
甲骨文控告谷歌侵犯了Java的技術專利
在此案中,收購Sun公司、并獲得Java權益的甲骨文指控谷歌和Android侵犯了Java技術專利,要求賠償10億美元,不過Android方面則強調(diào),只是使用了Java部分不需要專利授權,無需支付專利費的技術。
4月25日,被稱為Android之父的谷歌高層安迪·魯賓也在法庭上作證,他強調(diào)Android開發(fā)中所使用的部分Java技術,并不需要獲得甲骨文的授權。
法庭文件還披露,谷歌曾經(jīng)在2010年預測,到2013年,來自Android的相關收入(包括廣告、軟件產(chǎn)品、數(shù)字音樂消費)等將會高達3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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