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lián)儲克利夫蘭銀行最近發(fā)布報告《關于P2P借貸的三個神話》(Three Myths about Peer-to-Peer Loans),很可能是近年來針對P2P行業(yè)最具殺傷力的一份報告。
報告開頭指出,P2P貸款于2006年來到美國,個人投資者通過在線平臺直接向個人借款人借款。十年來,該行業(yè)發(fā)展迅猛,如今被廣泛認為是當今金融市場最先進的消費金融創(chuàng)新。
網貸從業(yè)者和政策制定者認為,P2P市場給消費者帶來了獨特的好處。他們提及最多的三個好處是:首先,P2P貸款讓消費者能夠為信用卡債務重新融資;其次,P2P貸款可以幫助客戶建立信用記錄,提高信用評分;最后,P2P支持者聲稱,P2P借貸將獲得信貸的機會擴大到那些傳統(tǒng)銀行服務不足的人。
然而,克利夫蘭聯(lián)儲的研究表明,這所謂的三個好處,都是站不住腳的。
不僅如此,報告指出,P2P市場出現(xiàn)問題的跡象正在顯現(xiàn)。P2P貸款的違約率正在以驚人的速度增長,類似于2007年次貸危機前夕,相比前些年貸款質量正在惡化。這樣的信號要求對P2P借貸行為進行仔細審查。
克利夫蘭聯(lián)儲指出,平均而言,如果消費者通過P2P借款之后,并沒有將之用于償還之前的債務,其信用評分反而會出現(xiàn)下降,而且P2P貸款并沒有進入傳統(tǒng)銀行體系尚未覆蓋的市場。
總體上,P2P貸款就其所服務的消費市場領域以及其對消費者財務的影響而言與掠奪性貸款類似。鑒于P2P借貸人不受反掠奪法律的監(jiān)管或監(jiān)督,立法者和監(jiān)管者可能需要重新審視他們對網絡借貸市場的立場。
值得注意的是,10月5日,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出臺新規(guī),限制現(xiàn)金貸和車貸債務"陷阱"。該規(guī)定要求出借人放貸前評估借款人是否有能力還款。
1、從個人對個人,到機構對個人
盡管從2006年以來,P2P借貸并沒有多少變化,但投資者的構成和運作特點已經發(fā)生了很大變化。
最初,P2P市場被認為是個人投資者借給個人借款人(因此被稱為“點對點”)。然而,即使從業(yè)界早期,P2P借款人也吸引了包括對沖基金,銀行,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者。
機構現(xiàn)在是唯一最大的P2P投資者類型,而機構需求則幾乎全部負責P2P貸款發(fā)起(有時甚至是三位數)的增長。
那些關心金融業(yè)穩(wěn)定的人士對機構投資者的轉變表示歡迎。他們認為,P2P市場可以通過填補傳統(tǒng)銀行無力或不愿意服務的市場空間,增加消費者獲得信貸的機會,這是經濟復蘇的先決條件。P2P市場對金融穩(wěn)定和經濟增長的貢獻來源于P2P借貸者使用私人資本池而不是聯(lián)邦保險銀行存款。
P2P行業(yè)的規(guī)定集中在投資者身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負責確保投資者(特別是未經授權的散戶投資者)能夠理解和吸收與P2P貸款相關的風險。
在借款方方面,沒有專門的監(jiān)管機構來監(jiān)督P2P市場借貸行為??梢哉f,許多主要的消費者保護法,例如貸款真相法或平等信用機會法,仍然適用于P2P貸款人和投資者。強制執(zhí)行委托給地方檢察總長辦公室,由重復違規(guī)引發(fā),使P2P借款人可能容易受到掠奪性借貸行為的影響。
2、審視P2P的三大神話
我們調查了三個問題:
P2P貸款是否用于為以前的貸款再融資;
P2P貸款是否幫助借款人建立更好的信用記錄;
P2P貸款人是否為傳統(tǒng)銀行服務不足的個人或市場提供服務?
為了準確地評估這些問題,我們需要比較僅在一個維度上有差異的財務上相同的人的行為,即他們是否接受P2P貸款。也就是說,我們需要一個在收入,債務,信用評分和還貸模式上都有同樣趨勢的人抽取P2P貸款。樣本中的一些人已經拿走了P2P貸款,其他人沒有。
與財務上相同的個人樣本數據不容易獲得,所以我們自己構建樣本。我們使用來自TransUnion信貸局的數據,其中我們觀察到2007年至2012年間約有9萬名不同的個人獲得了他們的第一筆P2P貸款。我們還觀察到大約1000萬沒有收到P2P貸款的個人,以及我們標記非P2P個人。
使用稱為傾向分數匹配的統(tǒng)計技術,我們識別在P2P個人獲得P2P貸款之前的兩年內與P2P個人在經濟上相似的非P2P個人。我們根據他們的居住地點,他們的信用評分,他們的總債務,他們的收入,他們過去兩年的拖欠次數以及他們是否有抵押貸款來匹配個人。
神話1:P2P貸款是否被用來為以前的貸款再融資?
支持P2P貸款的最廣泛的論據是它降低了借貸成本。消費者可以采取固定期限且可能較低成本的P2P分期貸款,并使用所得款項來償還昂貴的信用額度(例如信用卡賬戶),從而降低其整體借貸成本。
這種說法通常由兩個事實支持。首先,一些P2P平臺的平均借貸利率比平均信用卡公司提供的要低。其次,絕大多數不同P2P平臺的P2P借用者表示,償還現(xiàn)有的債務是他們想要購買新的P2P貸款的主要原因。例如,P2P平臺Lending Club上約81%的借款人將現(xiàn)有債務再融資和合并作為Lending Club貸款收益的核心使用。
我們的調查顯示,不是所有P2P借款人都能獲得比信用卡利率更好的利率。例如,在Lending Club,P2P借款人按照A到D級分類,反映違約的可能性。平均而言,大約40%的貸款被授予A或B的等級。這些被評級較高的借款人被認為風險最小,收取8-12%的利率。C,D級的借款人往往風險較高,年利率可高達30%。這些利率并不比信用卡利率高。
為了驗證借款人是否實際使用P2P貸款的收益來償還預先存在的債務,我們需要我們匹配的數據樣本。所有借款人在借款后的一段時間內全部或部分還清貸款,但配備相匹配的數據,我們可以統(tǒng)計評估借款人是否使用P2P貸款為現(xiàn)有債務賬戶進行再融資,即償還(高利率)信用卡和/或合并其他貸款的程度要大于沒有使用P2P貸款的人。
如果將P2P貸款用于再融資和貸款整合,P2P發(fā)行當年和之后的P2P借款人和非P2P借款人之間的債務余額總額不會有差異。
如果有的話,P2P借款人的總債務余額可能會下降,如果(更便宜的)P2P期限貸款用于再融資(更昂貴的)循環(huán)信用卡債務。但是,不是這種模式,我們觀察到P2P貸款起始年度之后債務總量的增加(圖4)。
我們使用一種統(tǒng)計技術來解釋P2P和非P2P借款人的財務,經濟和人口特征之間的其他潛在差異,我們估計P2P借款人的非P2P債務余額平均增長了大約35%比起點對點的兩年內非P2P的借用者。
人們可以爭辯說,P2P信貸可能被用來為最昂貴的消費者債務信用卡賬戶再融資。由于信用卡債務平均只占消費者債務總額的6%左右,因此通過評估總債務動態(tài),甚至非總體非P2P債務動態(tài),可能難以獲得再融資的效果。
為此,我們隔離信用卡賬戶。但是,結果再一次顯示P2P借款人信用卡債務增加。與匹配的非P2P借款人相比,P2P借款人在獲得P2P信貸后,其信用卡余額增長了47%,而非減少。
神話2:P2P貸款有助于建立更好的信用記錄嗎?
P2P貸款機構建議P2P貸款幫助借款人提高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具體而言,P2P支持者引用了P2P借款有助于提高消費者信用評分的三種方式。
首先,申請P2P貸款只會導致一個“軟”信用評分調查,不影響一個人的信用評分,而不是一個“硬”信用卡或銀行貸款調查,根據定義,這確實影響信用評分。
其次,P2P貸款作為分期債務而不是循環(huán)債務(例如信用卡)被報告給信用局;這本身可以提高自己的信用評分,因為在典型的信貸局模型中,由于分期貸款的預期支付流的不確定性較小,分期貸款被認為比循環(huán)貸款風險小。
最后,為了評估P2P貸款是否確實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記錄,我們比較P2P貸款發(fā)起后P2P和非P2P借款人的信用評分和違約率。如果P2P借款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記錄,那么在P2P借款發(fā)起后,P2P借款人應該表現(xiàn)出較低的違約率和較高的信用評分。
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與非P2P借款人相比,P2P借款人的信用評分大幅下降,并且在接受P2P貸款(圖4)之后,違約率上升。我們還發(fā)現(xiàn),P2P借款的借款人眾多的貶損事件(過期交易次數,循環(huán)分期和破產數量)顯著增加。
這些結果表明,P2P貸款有能力惡化借款人未來獲得融資的前景。
神話3:P2P貸款人是否服務于傳統(tǒng)銀行體系所欠缺的個人或市場?
到目前為止,我們提供的證據表明,消費者沒有系統(tǒng)地使用P2P信用來再融資或合并現(xiàn)有的信用賬戶。相反,除P2P借貸外,P2P信貸伴隨著消費者債務的增加。
雖然有些人可能會將這種證據視為半空,并將P2P行業(yè)歸咎于潛在的不可持續(xù)的消費者債務,但另一些人可能將其視為半滿,并認為P2P貸款機構可為消費欠缺的美國人提供消費資金。
為了評估這種可能性,我們首先使用我們的匹配樣本,并統(tǒng)計評估P2P信用是否流向服務不足的消費者。為此,我們比較P2P借款人和匹配的非P2P借款人對傳統(tǒng)貸款的訪問。我們發(fā)現(xiàn)沒有任何跡象表明P2P借用者與非P2P借用者不同。
我們的證據表明,P2P借款人不太可能與傳統(tǒng)的銀行服務中斷,并且在獲得P2P貸款之前和之后訪問這些服務。我們觀察到,P2P借款人以類似于非P2P個人的速度從傳統(tǒng)銀行獲得其他信貸。
例如,如表1所示,33.63%的P2P借款人在獲得P2P貸款的同時增加了信用卡余額。這個比例比非P2P用戶大10個百分點。百分之五的P2P借款人還從傳統(tǒng)銀行獲得非P2P分期貸款以及P2P貸款。在匹配的非P2P用戶群中,6.7%的用戶獲得非P2P分期貸款。另外,傳統(tǒng)銀行和P2P平臺的新增貸款余額大小相當,約占借款人年收入的2%。
使用我們匹配的P2P和非P2P個人的數據樣本可能會造成一個不完全的比較,因為我們可以比較P2P借款人和非P2P借款人,這些借款人類似地被劃分為銀行或欠款銀行。
為了評估是否確實如此,我們放棄傾向分數匹配比較法,并使用全部樣本個人比較P2P和非P2P借用者的特征。如果P2P信貸流向傳統(tǒng)服務不足的地區(qū)和消費者,我們應該觀察到這些服務不足的群體(包括少數民族和低收入群體的個人),信用評分較低,債務收入比率較低以及獲得傳統(tǒng)信貸中介的機會有限 - 將更有可能獲得P2P貸款。
由于P2P消費者只占我們數據樣本的一小部分(90,000個P2P消費者對1000萬個非P2P消費者),所以在統(tǒng)計意義上做這個全樣本比較是有些棘手的。為此,我們首先評估吸引P2P借貸的P2P市場(通過郵政編碼識別)的特點,然后放大這些P2P市場,評估獲得P2P貸款的個人的特征。
我們發(fā)現(xiàn)一些存在P2P交易的地區(qū),居民平均收入較低,信用評分較低,受教育程度較低,種族多樣化。這些特征可能表明這些地區(qū)的傳統(tǒng)銀行確實服務不力。
然而,結果還表明,P2P信貸正在流入借款人的債務收入比例較高、銀行分行較多、沒有信用卡的個人較少的地區(qū)。這些事實表明,存在P2P交易地區(qū)的人群確實可以訪問傳統(tǒng)的銀行系統(tǒng),并獲得了信用;因此,他們并不是無法享受到銀行服務。
當我們放大存在P2P交易的地區(qū),比較住在其中的P2P和非P2P借款人時,我們再次觀察到,P2P借款人的特點是收入水平較低,信用評分較低,拖欠金額較高。這些借款人更可能是非裔美國人,并沒有大學學歷。
與此同時,P2P借款人的債務收入比例趨于與非P2P借款人相似。這一證據再次表明,P2P借款人不太可能得不到充分的銀行服務,但有可能在獲得P2P貸款之前被過度杠桿化。
3、結論
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可以認為,P2P貸款在他們所服務的消費市場部分以及他們對個人借款人金融穩(wěn)定性的影響方面類似于掠奪性貸款。2007年的金融危機說明了消費金融的重要性和消費者資產負債表的穩(wěn)定性。危機激發(fā)了一系列廣泛的研究,探索跨金融機構,個人消費信貸賬戶和當地市場消費者的傳染機制。這項學術研究的大部分要求穩(wěn)定的金融市場和長期的可持續(xù)信貸市場。
雖然P2P貸款機構尚未占據零售金融市場的重要份額,但P2P發(fā)行量的兩位數和三位數增長率以及迅速擴大的P2P客戶群顯示,在線貸款機構有能力代表一個強大的市場力量不久的將來。我們記錄的證據,加上P2P市場的快速增長,表明P2P行業(yè)有可能破壞消費者資產負債表。
處于高風險類別的消費者(收入較低,受教育程度較低,現(xiàn)有債務較高者)可能是最脆弱的。P2P貸款的整體表現(xiàn)與2007年次貸危機之前的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圖1)驚人地相似。
自1974年制定“平等信用機會法”以來,旨在保護這一處于高風險階層的法律和法規(guī)已經存在;通過一系列反殖民法律和“多德 - 弗蘭克法案”,這些保護措施得到了加強。
有趣的是,“平等信用機會法案”將債權人定義為貸款人,他們作出決定并制定條款,如利率。這樣的定義為監(jiān)管機構提供了一個機會,將公平借貸規(guī)則和反向信貸法律應用于在線貸方。然而目前還沒有監(jiān)管網上貸款市場及其參與者的監(jiān)管機構。
現(xiàn)在或許應該更加密切關注P2P貸款業(yè)務,并評估其對消費者融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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